(一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);（这个打印两份，下面委托书也要一份）

(二)笔试准考证;

(三)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岗位有学位要求的,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

(四)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毕业院校等档案管理机构存放的人员,需出具档案存放证明。


委托复审材料：
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,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,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。委托他人复审的,须提供委托书一份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或扫描件)一份。

资格复审时间地点：
5月21日—22日(8:30—12:00、14:30—17:30)。
长治市交通运输局-长治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（长治市邮政业安全中心）
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（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后院二楼会议室）
联系电话：0355-3552302   15203556263"


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,属证明类的留原件。